2022年12月一批停車政策開始實施
- 分類:新聞資訊
- 發布時間:2022-12-22
2022年12月一批停車政策開始實施
- 分類:新聞資訊
- 發布時間:2022-12-22
新規一:《(廣東)關于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指導意見》(粵發改規〔2022〕10號),2022年12月1日實施
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管理:1.依法規劃和設置的道路停車設施;2.城市公共交通樞紐(換乘)站以及機場、車站、碼頭、口岸等交通場站配套停車設施;3.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公辦學校、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以及政府投資建設的博物館、圖書館、青少年宮、文化宮、體育館等社會公共(公益)性單位配套停車設施;4.各級人民政府投資建設的停車設施。
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費:進入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管理的停車設施停車不超過15分鐘的。
新規二:DB5201/T 125-2022《(貴陽)停車場(庫)信息系統建設規范》,2022年12月1日實施
范圍:規定了停車場(庫)信息系統建設的總體要求、路內停車場信息
系統、路外停車場信息系統、信息采集、數據交換、數據傳輸及安全性要求。本文件適用于新建、改造的停車場(庫)信息系統建設。
新規三:DB5201/T 124-2022《(貴陽)停車場(庫)交通設施設置規范》,2022年12月1日實施
范圍:規定了停車場(庫)交通設施設置的術語和定義、分類、總體要求、路內停車場交通設施、路外停車場(庫)交通設施等。本文件適用于新建、改造的停車場(庫)的交通設施設置。
新規四:DB41/T 2332-2022《(河南)機械式停車設備表面涂裝工藝規程》,2022年12月14日實施
范圍:規定了機械式停車設備生產制造過程中的涂裝工藝要求及檢驗。本文件適用于機械式停車設備生產制造過程中的涂裝。
新規五:《(福州)關于進一步規范公共空間停車場設置及管理的實施意見》(榕自然規〔2022〕4號)2022年12月13日實施
基本原則:鼓勵充分利用公共空間設置停車場或停車泊位,優化停車場
布局結構,提高城市空間利用效率,緩解停車難問題。公共空間停車場或停車泊位的建設管理應當遵循合理布局、統籌建設、規范管理的原則。
規劃設置:永久社會公共停車場應按照控制性詳細規劃、停車場專項規劃明確的位置、泊位數量等要求進行規劃建設。
方案審查:永久社會公共停車場,應結合市政項目總平面布局方案統籌考慮公共停車場出入口、交通組織、充電樁設置等要求。
建設要求:公共空間停車場應當同步配建停車場信息管理系統,并接入全市統一的智慧停車信息平臺。
經營手續:各經營性停車場業主單位應嚴格按照《停車場建設和管理辦法》要求依法辦理商事主體登記手續,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登記。
運營管理:公共空間停車場應納入全市統一的公共停車信息系統并實行
動態管理。公共空間經營性停車場收費原則上統一納入政府指導價管理。
新規六:《關于荊州城區城市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荊發改價格(2022〕198號),2022年11月10日實施
收費時段:收費時間為7:30-21:00,夜間21:00-次日7:30免收停車費。
一類區域收費標準:小型車停車首小時收費標準為每泊位3元,首小時以后每30分鐘加收1.50元,不足30分鐘的,按30分鐘計算,連續停放最高限額為20元。
二類區域收費標準:小型車停車首小時收費標準為每泊位2元,首小時以后每30分鐘加收1元,不足30分鐘的,按30分鐘計算;連續停放最高限額16元。
三類區域收費標準:小型車停車收費標準為每泊位每小時1元,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算;連續停放最高限額8元。
免費時間:停車時間不足30分鐘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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